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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我国对外经济合作更快更好地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04:54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10月29日讯记者龚雯报道:10月28日,商务部在京召开全国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对本次会议作出重要批示,希望会议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总结我国对外经济合作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任务,促进我国对外经济合作更快更好地发展。

  吴仪在批示中指出,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以来,

我国的对外经济合作业务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扩大对外开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准确把握国内外经济发展的新趋势、新特点,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必须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提高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向更宽领域、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发展;必须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法制建设,提高管理协调能力,健全促进、保障、服务和监管等政策体系;必须坚持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

  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在会上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实施“走出去”战略,开展对外经济合作,有利于为我国企业的发展拓展更广阔的市场空间,有利于加强我与其他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合作与互利共赢。今后一段时期,要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对外经济合作的质量与水平,要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政府要做好引导、服务、协调、保障、监管;中介组织要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企业要遵循市场规则,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商务部副部长于广洲、部长助理陈健和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部分企业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又讯目前我国基本形成全方位的对外工作格局,为对外经济合作创造了比较良好的外部环境。

  据悉,我国通过高层互访,以政促经,为企业开展对外经济合作创造机会,推动了大项目签约和实施。积极构筑和完善双边政府间合作框架,已与外国政府签订112个双边投资保护协定、84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与一些国家签订了经济技术合作协定、公共领域和项目合作协议及劳务合作、社会保险协定等。在政府双边活动中,在与东盟、南非、澳大利亚、新西兰、智利等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以及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中,在亚太经合组织、上海合作组织、亚欧会议、葡语国家论坛、海湾合作委员会等区域经济合作中,充分考虑企业对外经济合作的因素;在WTO服务贸易谈判过程中,争取公平、合理的市场准入条件。

  《人民日报》(2005年10月30日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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