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捷克将实行新的《外国人居留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1日10:16 金羊网-新快报

  签证再趋严格

  新快报讯 捷克总统克劳斯10月11日签署了新修改的《外国人居留法》,捷克的签证政策将更加严格。

  据捷媒体报道,新法规定,外国人申请捷克签证,应该在申请者的祖国,或在有永久

居留或长期居留身份的第三国,或是所持护照的发照国的捷克领事馆办理;申请捷克签证必须要有相应的医疗保险或人身意外保险,且保险额不少于30万克朗。已经在捷克居留的外国人,也必须有相应的医疗保险。此法案将在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开始执行。

  (Robby/编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