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20元一个“窃听器”,马路上公然兜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1日11:02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李锋通讯员孙继伟

  宁波晚报讯窃听器材是有关部门明令禁止出售的东西,而昨天晚上7点左右,一市民打进本报新闻热线,称有人在体育馆附近的公交车站公然兜售“窃听器”。

  晚上7点10分左右,记者来到体育馆公交车站附近,没多久就发现了市民举报的目标

:一个拎着一只旅行包的男子,手上还拿了一些电子钟。记者走到他身边时,他上来兜售。记者问他有没有“窃听器”,对方当即从包里掏出了一个小玩意,开价20元。

  这个“窃听器”看上去非常粗糙,下面是一个小小的盒子,上面连着一副耳机。这男子说,这机器30米距离内的声音都可以放大、接收。记者拿过这个“窃听器”试了一下,打开开关,耳机里传来各种声音,但是噪音很大,根本无法识别有效声音。看到记者有点不满意,这男子说因为在马路边,所以效果不好,但是晚上在家里,把盒子贴到墙上,听邻居家的声音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说到这里,他暧昧地笑了起来。

  这男子说,这东西是从义乌进货的,生意很不错,他前天进来20个,卖到现在只剩下了3个,来买的大多是年轻人。他称还可以搞到更加“专业”的“窃听器”,价格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如果需要可以给他留下电话。旁边围观的几位市民都对这“窃听器”感到担心:要是邻居买上一个,那晚上自己怎么还睡得着觉?记者联系110民警时,这男子有所察觉,迅速离开了。

  记者随后与一位电子工程师取得了联系。听完记者讲述后,他表示这个“窃听器”可能是一种简单的声音放大、接收装置,它的功率应该不强,接收效果也不会太好。但如果周边环境安静,距离又短,的确可以窃听到有效声音。而警方表示,窃听器材是明令禁止出售的。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