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叹少女死于校园暴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1日13:42 海峡网-厦门晚报

  南安市石井镇院前小学六年级13岁的女学生李明旋被同学长期暴打,因突发头疼被送往医院。5天后,品学兼优的李明旋离开了人世。母亲整理她的遗物时,在女儿的日记本里,才发现她是被同学打死的。(10月30日《重庆晨报》)

  从日记中足以看出她的生活如噩梦一般。“那个小强最坏,全班的女生都要听他的命令,也都让他打过。我坐在他前面,常常挨打,什么科的练习册都得让他抄,不让抄又得

打人。最可恶的是连考试也都要传他答案,不传也要挨打。”进入六年级,小刚调到李明旋的旁边,挨打更成了家常便饭。“小刚常打我的头,一天不超过5次才怪,一经过我座位就打我的头,让我动不动就会头疼,都快被打成傻子了。”

  两个不亚于豺狼的男生,长期暴打女同学,直至把李明旋打死。真不知道班主任在这个班上尽的是什么责,学校的校长又是干什么的?

  明旋的不少同学都反映,老师除了上课,对学生其他方面很少过问。校长说,学校只发现过一次李明旋被打。班主任及时对打人的小刚进行了教育,小刚也承认了错误,还口头和书面保证以后不再犯。既然知道打过一次人,为什么不去深究,以至于闹出人命来?

  从表象看,是男同学的暴打引发病症,把这个花季少女送上了死亡之路。从实质上讲,是学校管理的缺位、老师和校长的失职葬送了这个花季少女的生命。学校应该是净化心灵、增长才干的净土,不应该是死亡的战场。作为灵魂的工程师们,守土有责。不能只教书不育人。

  窃以为,花季少女不应就这样白白死亡,应该有人为她的死承担起应该承担的责任。打死女同学的那两个男生,尽管可能还没有到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但是,必要的责任还是要追究。

  花季少女无辜之死,用生命的代价给所有的学校敲响了警钟。既要教书,更重要的是育好人。(陈旭福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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