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困难者如何打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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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1日14:44 新民晚报 |
编辑同志: 我们所在建筑工地的老板以资金短缺为由,已有半年多不发工资了。我们工人都很气愤,想打官司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听说请律师要花很多钱,而我们现在经济都很困难,真不知该怎么办才好。读者江希仁 【调查附记】 这封读者来信署名“江希仁”,可能是谐音,且没具体讲清是哪处建筑工地,致使本报无法转请有关部门处理。然而信中所述情况恰是不少读者所关心的,为此记者拨通了免费法律咨询电话12348。 为了让经济困难的人打得起官司,现已颁布实施的《法律援助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全国性法律援助法规,对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据介绍,法律援助的范围主要为:(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支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另外刑事案件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或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也可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的形式包括咨询、代书、非讼调解、诉讼代理、刑事辩护等。如何申请获得法律援助,当事人可拨打12348咨询。 本报记者方钟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