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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泄学前班”还是“魔鬼训练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1日17:18 人民网

  据《成都商报》10月31日报道,戴上厚厚的拳击手套,将你最讨厌的人的照片贴在沙包上一阵拳打脚踢,无论是谁,心中有再大的烦闷情绪,恐怕也会被汗水带走。30日,记者走进了成都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的心理研究和咨询中心的发泄室。

  以前听说过“宣泄吧”,一种新兴的“行业”,一些地方偶有出现。从它出现开始,就引起了争议,利大弊大,无有定论。但毕竟这是一种没有对社会造成危害的行为,也有

“防患于未然”的积极成分。

  “发泄室”应该与“宣泄吧”性质差不多,名称不是问题,关键在于它开在了大学校园。

  民间的“宣泄吧”虽也有它的弊端,但毕竟对缓解社会压力,防止暴力犯罪起到了一点点的作用。但是,大学里的学生正在学习成长阶段,而且在素质道德培养阶段,是否与教育的意义相悖?

  教育是辅助法律的一种手段,虽然不直接防止,制止暴力发生,但是能够起到道德教化的作用。虽然对人的照片进行发泄,不会直接伤害别人。但是,这种解决问题的方式本身就是不对的。学校应该防止直接暴力的发生,但是更重要的是从根本上教育学生,遇事要理性,理智决问题,不能依靠暴力。一旦用暴力侵犯别人,哪怕只是一个象征符号的照片,都是与教育的意义相悖的。

  其实,这种有了怒气对照片发泄,实际上是对真人怒气,仇恨的暂时转移和虚拟化。也就是说暂时虽然没以行为对人发泄,但对人发泄的想法仍在。他不会因为暂时的虚拟发泄就会真的把对真人的仇恨发泄一空。至多只是打累时会有一段短暂的“忘记”。而这种想法与思想,一旦等到他能够对真人实施时,就会再从虚拟转移到现实。这有点像时下流行的网络暴力游戏,虽然可以暂时由真实向虚拟,但更会由虚拟向现实。等这个犯罪人员出来后,可能会促使他的犯罪行为发生。笔者担心,那时这个人会像陈佩斯小品中扮演的那个小偷一样,无奈地说上一句:“我习惯了。”这是一种可怕的惯性。

  进到发泄室里可以发泄,那么出去后到哪发泄?也许有人会说,他出去了之后仍然可以到社会上的“宣泄吧”发泄。如果这样,学校的发泄室岂不成了“宣泄学前班”?在学校里被有“指导”地进行,可以让他毕业后能够到“宣泄吧”“自主”进行。

  可是,毕竟这种行业还远远没有普及,而它的作用还不能被大众所接受。难道,让学校与社会上的“有志”之士,联起手来,开“连锁经营”?否则的话,就成了“青黄不接”。如果真的“青黄不接”,就只好找真人实践,那么“宣泄学前班”也就成了“魔鬼训练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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