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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时评:人性化执法哪里去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1日21:49 人民网

  “昨天早晨7点,朝阳法院所有法警及执行法官共98人奔赴13个小区,赶在业主“出被窝”前强制收取拖欠的物业费……”这是昨天京华时报的一篇报道,其中的两张照片,反映的是业主被强制执行时被扭送和戴手铐的情形。

  在强大的专政机关面前,群众永远处于弱势。这次算是又有了新的证明,弱势的孤立无助,让人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此次涉及的物业费纠纷,具体情况,笔者并不清楚,仅能从报道中了解些微。但解决物业费纠纷如此兴师动众,实在出人意料。

  业主拒交物业费,本身也许不对,但一般也不会完全是无缘无故的。正如报道的最后一段“法官提醒”所言:“业主碰到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时,一味地拒交物业费并不是明智之举。业主应该积极搜集证据。例如报修后物业不管、小区卫生状况差、公共部位保管不善等,业主应该拍下照片或录像,并寻找证人证言……”如果此善意提醒是指这次执行所涉及的小区的业主,那么这些被告显然准备不足,应该严格循法律的要求应诉,虽然这对业主来说有一定难度。但如果业主应诉时讲明了这些“拒交物业费”的理由,即使暂时不能提供充足的直接证据,法庭如果对此视而不见,不予采信,作出有利于物业公司的判决,特别是以如此阵容强制执行,也不应是“明智之举”。

  即使确实需要强制执行,有没有更合适、更合理的方式呢?堵门掏被窝、戴手铐,当然是最实用和稳妥的执行方式。可是,这些业主似乎并没有多少攻击性,社会危害性也有限,且合理解决纠纷并不是完全没有了空间,完全可以找到更有效、更人性化的执行方式——对于一个普通公民来说,手铐的分量是相当沉的,一旦戴上,无论是对人格和精神上的打击,都可能是毁灭性的。

  当然,执行难一直是人民法院执法的难点,社会对此也反映强烈.执法机关如果都像朝阳法院此次执行这样坚决果断,相信执行难现象有望得到解决。不过,此次事件相对业主来说,物业公司是强势的,而法院等执法机关当然更强势。强势告弱势,在两“强”一致面前,弱势的往往只能听天由命了。生活中,这样的事,人们见得要多一些;换个方向,如果是弱势告强势,比如那些工资被拖欠、人生权益受侵害的农民工什么的,我们那些强势的执法机关也能如此声势浩大地去强制执行的事,好像听说的就不多。再比如,如果是此次事件涉及到的业主告物业公司,法院是否也能如此强制执行?恐怕不好说。

  笔者就这一事件曾专门请教了法律专家,答复是如此执法,并不涉嫌违法。可笔者想要强调的是,如何用既合法又更富于人性化的方式来解决物业费纠纷,是考量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新课题,值得深思和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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