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职工可提前五年退休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04:07 重庆晚报 |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男年满55周岁及其以上、女工人年满45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及其以上的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经审核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可办理特殊工种退休。这比正常退休提前了5年。 符合提前5年退休的特殊工种包括:从事高空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从事井下或高温工作,或经常在摄氏零度以下低温场所工作,或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山、 高原地区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或常年在海拔4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累计满8年的。(记者李心成) 网络编辑:李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