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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人为保名声 酒店勒死女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13:39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邬科通讯员汪次安)入佛门多年的出家人焦某,竟在替人做法事时和女施主擦出火花,暗渡陈仓。焦某始终“做贼心虚”,一日与情人因小事起口角后,因担心事情败露,用手机挂带将情人勒死在床,次日畏罪自首。昨日,此案在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将择日宣判。

  焦某,26岁,江苏东台人。他十几岁便出家为僧,长期在寺院里从事神职工作。20

00年,焦某转入广东省清远市石角镇××禅院。2001年5月,在寺院内作佛事的焦某结识了一名从韶关市赶来的女施主杨某,焦某动了凡心,和杨某一见钟情,多次见面后,两人坠入爱河,并发生了性关系。

  今年6月30日,焦某与杨某相约在广东省韶关市会面,接着一同入住某酒店大厦411房。7月2日上午,焦某翻看杨某的手机短信,看到了自己之前曾经发给杨某的一条内容为其家庭住址等情况的短信。焦某担心将来会有麻烦,便趁杨某不注意,将这条短信删除。谁知,当日下午6时许,杨某发现这条短信被删除,很是不满,与焦某发生争吵。焦某在争执中对杨某动手,杨某大喊救命。这时,本来就十分害怕别人知道自己与一女子同住一房的焦某,见状惊慌失措,情急之下,抓起杨身上的手机挂带,死死勒住其脖子,直至她停止呼吸。

  杀了人的焦某第一念头就是逃跑。为给自己争取逃跑时间,焦某故意将电视声放大,制造出房间内的人正在看电视的假象,尔后匆匆逃离韶关。然而次日中午,焦某出现在湖南省永州市道县派出所,自动投案。

  昨日,法庭上,焦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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