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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受贿 房产公司老总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16:4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武检 温建军 实习记者 李凌鹏) 原成都市房地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房产公司)总经理金全根,被控在一拆迁项目中收受下属“感谢费”5万元,构成受贿罪。昨日,武侯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金在法庭上承认了自己受贿的事实。

  上午10时30分,武侯法院正式开庭,53岁的金全根被法警带上被告人席。公诉机关指控,1999年底,被告人金全根任成都房产公司总经理时,将三瓦窑正街拆迁工程项目交给

该公司下属的拆迁一部负责。拆迁一部原经理廖品华(另案处理)向金提出要支付“中介费”给各个环节,金表示同意。之后,廖多次以支付“中介费”为由,编造收取“中介费”人员名单,巧立名目,从中套取现金。为感谢金的支持,廖送给金5万元“感谢费”,金将这5万元全部用于个人开支。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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