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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陷阱非严治而难以踏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0:02 红网

  11月1日上午,中国公安部、信息产业部、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举行“依法开展治理手机违法短信息工作”新闻发布会;从这一天起,三部委将联手开展打击手机违法犯罪活动,遏制利用手机发送短信息从事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势头(11月1日中国新闻网)。这个事关亿万百姓的重要新闻,成了当天新浪新闻中心的头条新闻。笔者所在地杭州,负有首责的警方将联合通信管理、金融部门,对发布有害短信的手机用户立即停机,对发布有害手机短信的SP运营商注销其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对利用手机短信进行诈骗的犯罪分子的银行账

户给予冻结(11月1日《都市快报》)。

  有手机而没有收到过诈骗短信的人恐怕是不多了,这些年来,我的手机收到的这类短信已经不计其数。当然我没有上当过。可是,当你几十万元辛苦钱在瞬间就“卡中蒸发”——经你自己的手从你的信用卡里“转移”到犯罪分子的卡中,你真恨不得头撞南墙。信息产业部近日公布的一份情况显示:前3季度,电信用户关于信息服务的申诉呈现上升趋势;其中不明短信和陌生来电暗藏“陷阱”(10月31日《中国青年报》)。“被骗付通信费”之类,算是“小搞搞”了;从过去的“中奖短信”到如今的“假冒银行”,诈骗手法日益升级,而且越来越猖狂。

  俗话说,“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魔高”一尺两尺不可怕,怕就怕缺乏“道高一丈”。对付种种短信陷阱,非政府职能部门重拳出击严治严打而难以踏平。手机短信犯罪的各种特征表明,打击并不是很难的事情,尽管有跨区域流动性的特点,但其犯罪痕迹是很明显的:发短信有源头、接电话有号码,而且发送短信数量巨大、作案者以团伙居多、短信内容都有诱惑,这些都不难甄别。如果放任自流,只怪受害者“贪心”、“活该”,那么,这类违法犯罪的成本就越来越低,斩获就越来越大,而且其犯罪信心也越来越足,犯罪势头越来越猛。

  严厉打击利用手机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除了职能部门下狠心、出重拳之外,全社会必须达成共识,予以全方位的支持。对于利用手机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过去有过各种打击,比如利用“呼死你”叫停一些办假证的手机,可是就有人祭起“保护通信自由”的大旗,呼吁“万万不可行”。只是这种“直脑筋”没有想一想:当手机成为犯罪的主要工具时,不查不封不严整严打,难道不是纵容犯罪?你以为停了那个办假证的手机号码,就真的影响事主的“通信自由”了?也不想想,他另外添置个手机用于真正的“通信”难道不是举手之劳?任何“自由”,都不能以戕害他人的利益为前提,这其实是个常识。

  利用手机短信违法犯罪,算是一种新的犯罪类型,要遏制和遏止它,也需要广泛动员群众,不仅让群众能识别、能防范,更要有方便举报的渠道。《都市快报》报道说:如果你收到类似手机短信,请速到警方报案;警方将及时受理、认真核查,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立案侦查。这就是落实的关键环节。

  提升犯罪成本、打压犯罪空间、踏平犯罪陷阱,从来都是“非不能为”,而是“怕不去为”;我们也要想到,在通常情况下,违法犯罪分子都不会是“闻风丧胆”的,比拼“实力”、判定“胜负”,就看谁能真正“持之以恒”了。

  (稿源:红网)

  (作者:徐迅雷)

  (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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