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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话题:“小巫”也是“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5:00 大江网-江西日报

  饶武 李菁

  在当前优化发展环境的机关效能建设中,有些部门的个别人自我安慰说:“别的行业滥收滥罚、变相摊派的名目比我们多,吃、拿、卡、要的数额比我们大。与之相比,我们只不过是‘小巫见大巫’!”

  这种以“小巫”为遁词,为自己开脱的态度显然是错误的。

  “巫”,本指那些以装神弄鬼、骗人钱财为业者。后来,人们把“巫”的含义引申开来,把那些不务正业、危害事业、污染社会风气者,归入了“巫”类。“巫”虽有大、小之分,但都是受人鄙视、被人嗤之以鼻的,都在被清除之列。然而,有些人“鬼”气缠身,颠倒了荣辱观,动辄以“小巫”自居,为“小巫”辩护。这对于“巫”类的形成和发展,只能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也只能加速社会消极腐败之风的蔓延。再说,“小者大之源,轻者重之端”,任何事物都有个从小到大、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这几年一些行业的不正之风,就是由于相关行业互相攀比,你随意罚款,我重复征收;你集资摊派,我强拉赞助;你巧立名目要款,我别出心裁捞钱……由小到大,由轻到重,由部分单位到更广的领域蔓延开来的。那些以“小巫”自居的个人或单位,如果因自己的行业不正之风小而不在意,因自己单位以权谋私的情况少而不察觉,因自己单位令不行、禁不止是偶然现象而不克服,任其发展,那么,你那里的不正之风就会由小变大,积少成多,泛滥成灾。你将会由“小巫”变成“大巫”,坠入深渊,不能自拔。

  古人云:“莫以恶小而为之。”我们凡事都应防微杜渐,居安思危。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令行禁止、廉洁无私、弊绝风清,才能清除大小之“巫”,构建一个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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