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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海关缉私警肇事案开庭 闹市“飙车”案三悬念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5:31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早报记者许海鸥 通讯员黄堂芹

  第一大悬念:事发时,曾其健是否属癫痫病发作期?

  第二大悬念:检查机关指控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法院是否会采纳?

  第三大悬念:套牌的肇事车车主能不能“挖”出来?

  半年前,在闹市超速行车,造成6死4伤的北海海关缉私警察曾其健驾车撞人案,11月1日在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北海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曾其健提起公诉。10名受害人亲属及受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曾其健赔偿共360多万元。

  缉私警察“飙车”造成六死四伤

  今年37岁的曾其健,事发时任北海海关缉私分局法制科副科长。在今年4月11日下午2时50分许,驾驶悬挂桂E车牌的丰田小汽车(该车是右方向盘改左汽车,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俗称套牌车),到北海市云南路独树根路口,帮其一朋友处理一起交通事故。

  几分钟后,曾驾车赶回单位上班。下午3时许,曾驾车沿海角路由西向东以至少92公里的时速超速行驶(该路段最高限速每小时50公里),至四川大酒店路段撞上机动车道上同向驾驶电动车的韩秀凤(第一个死亡者)。撞击后,他不但没停车,反而继续超速前行,连续撞击骑自行车的胡应忠、驾驶摩托车的陈达炎和陈益逢、骑自行车的退休工人万文雄、行走的80岁老人何文海、刚到北海找工作的南宁人黄进贵。

  连撞多人后,曾驾驶的汽车撞向从中山西路驶出的公共汽车,再与一辆两轮摩托车碰撞后,才停在中山路口。连续撞击中,4人当场死亡,两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两人轻伤,两人轻微伤。

  两度补充侦查 变换罪名起诉

  事故发生后,曾其健当天即被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区分局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刑事拘留,4月21日被逮捕。

  交警部门随后查明,曾其健驾驶的小轿车为未经车管部门登记的套牌车,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严重超速行驶。曾其健在事故过程中,“没有采取任何紧急制动措施和其他避险措施,对事故负全部责任”。“4·11”事故发生后,海关总署缉私局领导亲赴北海市,登门向受害者表示安慰和道歉。

  今年6月,公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两度将案件退还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最后决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

  北海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曾其健自2001年开始患有癫痫病,“在其后的驾驶证年审时,均隐瞒其疾病,得以通过体检和年审”。他“持无效驾驶证,驾驶无证车辆,以在城市道路上高速行驶的危险方法,造成6人死亡”,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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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韦怡 作者:许海鸥 黄堂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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