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央行扩大香港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6:44 大众网-大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日电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扩大为香港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提供平盘及清算安排的范围。

  完善现有香港人民币业务,具体包括:为其持有的人民币现钞提供兑换服务的香港指定商户的范围扩大到在港提供交通、通讯、医疗及教育服务等行业的商户;将现行香港居民个人人民币现钞兑换的限额由每人每次不超过等值6,000元人民币提高至20,000元人民币

;放宽香港居民个人人民币汇款限额,由现行的每人每天不超过50,000元人民币提高至不超过80,000元人民币;取消香港银行发行人民币卡每张最高授信人民币100,000元的限额,由发卡行按市场原则自行确定。允许香港居民个人用人民币支票在每个账户每天80,000元人民币的限额内支付在广东省的消费性支出,不得转让。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