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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6:54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评论员

  金桂兰用自己一点一滴的亲民爱民、司法为民的模范行为,在老百姓心中刻画出一个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的形象,书写出了特别的人生和可贵的精神。

  她坚持公正司法,依法办案。从事审判工作十几年,她所审理的1000多起案件,件

件经得起检验。金桂兰常说,老百姓打官司不容易,不能因为审判不公损害群众利益,损毁法律和法官公正的形象。“经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金桂兰通过自己的工作,忠诚实践着公正司法,赢得了群众的信任。

  她忠于职守,心系百姓。对群众充满感情,是做好工作的基本要求。金桂兰作为一名法官,一位共产党员,她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群众的切身利益时刻挂在心上。无论是老百姓打官司,还是求助,她都尽力去帮助。人们从金桂兰身上看到的,是人民法官、共产党员和群众的心相连、情相通的和谐关系。

  她身染重病而不弃为民之志,不失希望之心。虽然身患癌症,但金桂兰没有消沉,没有绝望,她选择了坚强,有一分光发一分热,在工作中找到战胜病魔的力量,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不是一句空话。要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落到实处,就要像金桂兰那样,踏踏实实地立足岗位,真心实意为民办实事,满腔热情为民办好事,尽心竭力为民解难事,不但急群众所急、忧群众所忧,还了解他们“急”在何处,“忧”为何事,通过自己辛勤的工作,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

  “兰在幽林亦自芳”。从法官金桂兰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一种精神,一种力量,更看到一大批像她这样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优秀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正是通过他们所做的无数平凡的小事,使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步伐更加坚实有力、前景更加灿烂光明!

  《人民日报》(2005年11月02日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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