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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评选“人民满意学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6:55 人民网-人民日报

  据新华社郑州11月1日电(记者郭久辉)郑州市以往由政府机关评出来的“重点学校”、“示范性学校”都将受到老百姓的检验。从本学期起,由市民和家长参与打分、投票选出的“人民满意学校”将取代政府确定的“重点学校”、“示范性学校”。

  据了解,“人民满意学校”评选的总分为100分,其中有90分由市民和家长掌握,另外10分由政府部门掌握。评选的主要依据为:是否规范收费、办班、补课;是否及时落实处

理市民信访、投诉;是否认真参加评选活动,有无弄虚作假情况等。连续3年被评为人民满意度较高的学校,将获得“人民满意学校”奖牌。

  《人民日报》(2005年11月02日第十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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