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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要去大街上捡垃圾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6:5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翟春阳

  美国法学博士路乞因在中国捡垃圾而声名鹊起,前几日,武汉一些媒体还专门与路乞合作搞了一次活动——几百名志愿者走向街头“和路乞博士一道捡垃圾”。而据报道,就在今年的8月初,武汉市江汉区某社区就曾成立过一个“谢守林志愿者服务队”。

  中国的垃圾要美国人来捡?于是一些评论就认为,这件事照出了一些中国人的低素质。这些作者是不知道啊,相对于有“江城环保第一人”之称的谢守林来说,这位美国法学博士可就“相形见绌”了——媒体报道谢守林时标题用了很富感染力的四个字“感动江城”。作为江城以外的人,我为此也很感动。摘几段报道:“去年8月的一天,妻子嘱咐谢守林出门给3岁的儿子买点咳嗽药,可去了近两个小时还没看到人影。妻子一等再等,当她出门寻找时,却发现谢守林正蹲在路边阴沟旁一点一点地铲着污泥,早把买药的事忘到了九霄云外。”“两年来,光是辖区派出所就先后5次替谢家找孩子,至于街坊邻里把孩子送回来的次数更是数不胜数。而这都是因为谢守林带着儿子在街上铲垃圾,太投入、太专注,连孩子跑丢了都不知道。”对儿子不尽抚养之责,对家庭撒手不管,老婆最后只能选择离婚,用谢守林的话说就是,“谁不想有个温馨的家?可我不能放弃我的理想!”我想美国人路乞的精神虽然可贵,但离谢守林还是有很大一段距离的吧。

  和路乞或谢守林一道上街捡垃圾当然是一项有益的活动,但也只能偶一为之,尤其要小心不要强加于人,乃至把这当成一项道德义务。可我没想到美国法学博士路乞与中国法学专家鄂学勇却不这样看——二人参加黄石电视台的《在线访谈》节目,节目连线了几个市民,问他们在街上见到垃圾会不会捡起来,他们一致回答:“不扔,也不捡。”于是鄂学勇就质问市民说:“如果说他在自己的家里,家里有一些垃圾,他会不会把垃圾扫出屋去?会!为何他来到大街上就不主动地把垃圾捡干净呢?”路乞则顺着回答道:“他缺少主人翁精神。”

  我实在怀疑两位法学家所居住的城市是没有环卫工的。如果有的话,他们怎么会如此理直气壮甚至悲愤地去指责市民?我想问一句:尽管路乞和谢守林很可贵,可我不扔垃圾就行了,难道非要像他们那样去大街上捡吗?

  到底是一种什么因素让两个法学家失去起码的法学思维呢?恐怕一时说不清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用如此“法学”梳理社会,梳理出的一定是个只记得义务而忘记责任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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