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煤干部明撤暗持 免(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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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8:25 华商网-华商报 | ||
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明确表示:“不仅要注重查处事故的性质、原因和责任,而且要注重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新华社发记者昨日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安监总局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干部投资入股煤矿的清理纠正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 截至10月20日,全国共报告登记在煤矿投资入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4578人,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002人。登记入股金额6.53亿元,已经撤资4.73亿元。 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介绍,据对20个省区市的不完全统计,省级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小组共收到群众举报463件,目前正在逐件调查核实。 陈昌智强调,下一步,要组织各地抓紧完成登记申报情况的核实和处理工作,特别是要查清投资入股人员撤资情况,防止出现弄虚作假、“明撤暗持”问题。四部门将组织联合督察组,深入到问题比较突出的地方进行督察,同时集中时间和力量,查处一批未按规定登记申报的典型。 陈昌智说:“对逾期未登记申报的,私自将股份转予他人或私下退股的,采取各种形式继续持有股份的,以及通过‘干股’形式参股的,一经查实,一律就地免职,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