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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明年取消农业户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8:25 华商网-华商报

  近日,渭南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改革户籍制度的意见,决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全市所有人员的户口统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

  那么,对于渭南这个我省农业大市来说,取消农业户口有着怎样的意义?它将对该市目前的430多万农业人口的生活带来怎样的影响?

  农民户口迁入城市容易了

  渭南市户籍制度改革意见规定,凡在常居住地通过购买、赠与、继承、自建等途径获得住房产权的公民,均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落户手续。凡常住户口的公民,均可申请配偶、子女和父母到其户籍所在地落户。大中专毕业生以及有初级以上职称的人才,准许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实际居住地落户。

  李超1998年从部队退伍后户口迁回了原籍大荔县农村,而他却一直在渭南市一家酒店当大厨,结婚后一家3口人也一直居住在渭南市区。前不久,李超在渭南市胜利大街买了一套房子,但他们一家人的户口还在大荔县农村。

  “以前经常要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孩子入托也要找熟人,甚至连办理手机入网手续,‘外地人’都要多收押金,类似的歧视实在是太多了。拿不到城市户口本,心里总是不踏实,现在总算有盼头了。”李超高兴地说。

  长期以来实行的“农业”和“非农业”之分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城乡二元结构户口管理制度在渭南突破,对于像李超这样的公民无疑是受益者。

  换“户口本”解决不了所有问题

  “城乡差别是几十年计划经济形成的,放宽户口迁移政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是改革的大势所趋。‘户口本’更换以后,并不意味着所有的问题就解决了。”渭南市公安局一位负责同志说。

  据了解,目前我国城市已经实行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那些生活确实困难的居民可以得到国家财政的补贴,但对于广大农民来说,财政对困难人口补贴的数额和范围则要小得多。以渭南为例,临渭区的市民最低保障金标准是每人每月135元,其他市县是每人每月130元;而在农村,五保户每户每年补助标准是720元,特困户每户每年300元,贫困户每户每年50-100元。

  户籍制度改革后,农村居民中的困难人口能否和城里人一样享受政府福利?

  渭南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城里人和农村人之间的生存状态存在现实的差异,一下子要把城乡之间的差别抹平困难很大,而且以渭南的财政支付能力看也不切合实际。目前的初步计划是,户口登记在社区居委会、本人或直系亲属未承包经营农村土地的这部分居民,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在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上,户籍制度的改革暂时还存在现实的不平等。渭南户籍制度改革意见规定,凡入伍前户口在农村居民委员会的居民,退出现役后,按农村退伍义务兵安置的有关规定办理户口手续。这意味着,同样是居民,入伍前来自农村和入伍前来自城镇的,安置方式有着本质的区别。

  户籍改革呼唤配套政策

  据了解,渭南市是我省农业人口最多的地区,全市共有农业人口430多万,占总人口的80%以上。目前渭南市有关方面正在着手制订户籍制度改革的相关配套措施。

  就户籍改革这一问题,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学院董和平教授说,公民不分性别、民族、职务、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在法律面前一视同仁地受到平等对待,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精神的具体体现。取消城乡户口界线无疑是向更平等、更文明的方向发展,但除了户籍制度改革之外,消除公民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别还需要逐步完善配套措施。当然,要真正实现城乡居民事实上的平等,首先取决于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过去,我们实行的有“农业”和“非农业”之分的城乡二元结构户籍管理制度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应该说也有一定的合理性。本报记者郝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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