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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不成雇凶威胁 12人被行政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8:30 淄博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刘琳 通讯员王克强)交通事故中被人撞伤,本是受害人的张某不是通过法律途径索要误工费,而是雇佣社会青年去威胁他人。10月29日,张某和雇佣的十余人均被行政处罚。 10月29日下午1时许,淄川公安分局罗村派出所得到群众举报:罗村镇河东大门处有人领一帮长发男青年对经商户进行威胁、恐吓要钱。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见一中年人带几名无业青年围在一商铺前,无视民警的到来继续对店主进行威胁。民警将7名违法嫌疑人抓获带回派出所审查。途中,民警发现一辆面包车行动诡秘,见警车慌忙逃窜。民警果断将其拦

下,将车内5人一同带回派出所审查。经审查得知,7月2日7时许,家住罗村镇河东村的张某骑摩托车上班途中被罗村镇罗村村的陈某撞伤,陈某提出私了,张某碍于情面答应下来。没想到,陈某拒不赔偿张某的误工费等损失,张某召集一帮无业游民到陈某的门头上对其进行威胁、恐吓。结果被民警一举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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