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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监督庭审 沂源70余案件透明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8:30 淄博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董振霞 通讯员李家永)人大代表在不通知的情况下,可随时进入法庭监督审案,沂源法院审理案件开始“全透明”。昨日记者从沂源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这项新制度的实行,已使70多件案件得到“监督审理”。据悉,新实行的这项新制度要求,全院各个审判业务庭,必须于每周五将下一周的案件排期开庭情况以报表的形式报县人大常委会,由人大自主随机选择案件,并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指定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到庭进行庭审旁听,事前一律不下通知。这样做的结果,既增强了法官审判案件的透明度和公开性,避免了旁听

案件流于形式,使人大代表能够真正对法院审判人员的庭审和对案件的公正处理进行监督,也使全院每一名法官都能自觉提高审判业务水平,公正裁判纠纷,极大地规范了庭审活动,促进了司法的公开与公正。新制度实施后,70余个案件均是在人大代表的“悄然”监督下得到了公平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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