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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缓查线索数据库 根据新情况开展“二次审查”福建尤溪:“二次审查”立案四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9:19 检察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赖诗俊 王春怀 记者张仁平) 10月27日,福建省尤溪县检察院对该县移民局征地股原股长郑腾源伙同村干部黄其星和村民陈贻渊共同贪污案提起公诉,这是今年以来该院对“尘封”举报线索实行“二次审查”后办理的第4起大案。据悉,截至10月底,该院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嫌疑人9人,其中经“二次审查”后立案4人。

  今年以来,尤溪县检察院从规范举报线索管理入手,建立了缓查线索数据库,对经

举报线索协调小组评估审查后作“暂缓初查”处理的举报线索实行单独管理,并明确规定每季度或遇有新情况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二次审查”,审查重点范围和内容包括:对举报线索内容不具体、不宜立即初查的线索,重点审查有无新的、具体的举报内容;对有关部门已经调查或该院已初查不予立案的线索,重点审查是否已逐项调查,调查收集的证据是否足以证明不立案理由成立;对该院经初查并立案的举报线索,重点审查有无遗漏罪行或遗漏同案人员。

  今年年初,该院接到群众举报:时任尤溪县移民局征地股股长的郑腾源对县街面库区进行实物普查时,曾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个别村民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补偿金。由于举报内容不够具体,调查难度较大,该院拟作“暂缓初查”处理。

  4月,检察干警深入库区进行法制宣传时,听到许多村民在议论村干部黄其星伙同库区工作人员共同贪污的事情。该院检察长余海波认为村民反映的情况与群众举报郑腾源涉嫌贪污的举报线索有一定的关联,可查性较大,即要求反贪局并案调查。该院最终查明了郑腾源伙同黄其星和村民陈贻渊分别虚报果园16.9亩和4.5亩,骗取国家补偿金达19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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