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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城茶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9:45 红网-三湘都市报

  武警缉凶以一敌二

  本报11月1日讯今天上午,家住长沙市上大垅社区的邓莉来到驻守在湖南省博物馆的武警长沙市支队十一中队营区,感谢该中队文书张根见义勇为,出手擒匪,为她挽回4000多元钱的损失。

  10月31日中午,张根外出办事归队时,在东风路工薪大药房附近,突然听到一名女子的呼救声“有人抢钱啦”。他当即追了过去。只见有两名青年男子正拼命地逃跑,其中一名手中还拿着凶器,张根来不及细想紧追不舍。距离落在后面的一个歹徒差不多两米时,他突然跃起,一个前扑,将歹徒按倒在地,迅速将其制服,交给热心的群众后,张根又动身追赶另一名歹徒。很快,歹徒又出现在他的视野范围内,手里还拿着长约30厘米的管制刀具。歹徒见势不妙,窜进附近一栋居民楼,张根加快步伐,在歹徒即将要上楼梯时猛地扑了上去,歹徒转身持刀照准张根的腹部猛刺,张根打了个滚躲开了致命一刀。然后迅速站起来,一点点靠近对方,歹徒突然冲上前向张根心窝狠狠刺去。张根一闪,歹徒因用力过猛,身体失去了平衡,张根顺势一个“扼喉拧腕”将其死死摁倒在地。两名歹徒随后被扭送到上大垅派出所。(熊伟张永峰)

  酒楼停车被盗 证据不力索赔未果

  本报11月1日讯(记者 陈月红 通讯员 罗铃铃 肖振斌杨艳)刘智勇和崔丹等人在宁乡某酒楼吃饭,停放在酒楼停车场的车被人砸了车窗,车内财物被洗劫一空,要求酒楼赔偿无果后,便将酒楼告上法庭。但是,因为他们举证不力,今天宁乡法院不支持他们的被盗物品赔偿要求。

  酒店消费遭贼手

  2005年7月26日下午6时左左,刘、崔一行6人驾驶两辆车到宁乡县某酒楼就餐,按照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安排,二人将车停放在酒楼的停车场。当他们吃完饭准备离开时,却发现其中一辆桑塔纳的后左侧门玻璃被砸。崔当即报警,派出所民警到现场排查。崔丹和刘智勇称车内有一个价值400元的公文包被盗,包内有现金3000元、客户资料等。此案未侦破,崔、刘与酒楼交涉赔偿事宜未果,于是,二人将该酒楼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各项经济损失23550元。

  被盗损失赔偿 法院不予支持

  宁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作为酒楼经营者,在自己的停车场内对原告的财产负有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因其疏忽,致使原告的车玻璃被砸坏,酒楼应予赔偿;但原告主张赔偿现金丢失损失和合同不能签订的间接损失等请求,因为原告未能提供有力证据证明,法院不予支持。据此,该法院判令酒楼赔偿原告重装车玻璃的经济损失150元,并承担诉讼费50元。

  消费维权 注意提交证据

  据宁乡法院的肖建介绍,在该案中,原告诉请赔偿范围包括车内丢失物品与汽车玻璃重装两部分直接损失,还有因丢失公章造成经济合同不能签订的2万元间接损失。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对于原告主张的2万元间接损失,被告酒楼方在与原告订立服务合同时应当讲是不可能预见的,故此间接损失不应属于违约赔偿范围之内。

  肖建说,原告主张的另外两项直接损失按以上规定,本应得到赔偿。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的所有损失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由于原告未能提供有力证据证实车内丢失物品的存在及价值,因而原告承担了不利后果。

  在此,他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者在主张权利的同时,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充分确凿的证据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否则是要承担败诉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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