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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改建教室必须检测甲醛含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10:05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昊)针对一些学校在装修教室和添置课桌椅中出现的损害师生身体健康的现象,市教委和市卫生局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做好学校教室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的通知,要求各区县教委、卫生局加强对学校教室装修和课桌椅配备的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

  通知要求区县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应定期组织有关检测验收工作,或委托专业的

检测机构,严格按照标准对新建、改扩建的教室进行检测和验收。对于新建、改扩建的教室必须检测游离甲醛、苯、氨、氡、总挥发性有机物等。

  市教委要求,对于检验合格的教室,卫生部门要出具检验合格证明,学校将此证明在学校公示。对于装修检测不合格的教室一律不能使用,坚决不能安排学生上课,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网络编辑:李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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