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工商:水管爆裂造成损失,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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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11:10 海峡网-厦门日报 |
红盾短波 本报讯 (叶长川 付实清)一起历经一年的消费纠纷,近日在集美灌口工商所的调解下终获解决。消费者周老汉从供货商手中获得了6000元的赔偿款。 家住集美区内林村的周老汉用多年积攒的钱,于2004年在自己的红线用地范围内盖 了五层楼。2004年1月至3月期间,他曾多次向灌口某五金店采购价格为4164.5元的PVC给水用管用于自建五层楼配套装修。没想到9月份试通水时,却发现有两处水管存在漏水。周老汉怀疑是水管存在质量问题,也叫经销商联系供货商一起到现场查看过,供货商当时作出口头承诺,同意赔付现金人民币3000元给周老汉。但因为赔偿金额问题,三方没能达成赔偿协议。在此后近1年时间里,三方又多次协商,但都没有结果。接到投诉后,灌口工商所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取证,但由于事情已经过去了一年多,给工作人员的调查取证带来不少困难。要解决这起消费纠纷,必须查明造成水管爆裂是因为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或是在装修过程中造成的,这只能由权威机构做出鉴定,才能分清责任。最终,经过工商部门的调解,供货商作出让步,提出一次性赔偿周老汉6000元,补偿因给水用管爆裂造成的损失,周老汉也表示接受调解结果。(来源: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