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开办居民个人港澳游业务 签注有效期三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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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12:49 华夏经纬网 |
中新社成都十一月一日电(记者 杨杰)从今日起,四川省会成都正式面向全市十九个区、市、县一千零六十万居民办理居民个人港澳地区旅游业务。这是继重庆之后,第二个开办这一业务的西部城市。 据了解,近年来,成都市因私往来港澳人数大幅增长,该市因私往来港澳人数占全省总数的六成以上。 来自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的消息说,目前,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青白江出入境办证点、邛崃出入境办证点均设置有办证窗口。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银行、金融等部门有关人员外,凡属成都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可就近前往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访问签注。访问签注有效期为三个月,分一次和两次有效,每次在港澳地区可停留七天。申请人领取通行证后,可在签注有效期内自行往来港澳。签注用完后,可再次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申请次数不受限制。从申请到签发证件,整个过程只需八个工作日。 有关人士表示,成都开办居民个人赴港澳游业务,必将提升成都的对外开放水平,促进成都与港澳之间的经济往来和信息交流。(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