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乌鲁木齐市一名古稀老人状告邻居12年讨句道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13:02 乌鲁木齐晚报

  (新疆都市报 见习记者 安正康2005-11-02)

  68岁的李朝章老人,自从10月10日从法官手里接邻居陈某赔偿给他的815元房屋维修费时,眼里噙满了感动的泪花。11月1日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他不停地说,法律是公正的。

  而等到这一天到来,他为之奔波了12年,满头的黑发也变成了白发。

  1993年10月的一天,住在二楼的李朝章外出回到家里,开门一看惊呆了,刚刚粉刷完的新房成水帘洞,楼板下面像雨一样往下滴着水,楼上粗心的邻居又没关水龙头。李朝章连忙到三楼上使劲敲邻居陈某的门,但无人应答。

  邻居陈某回家知道自家的水龙头又闯下了大祸。经检查,跑水不仅淹没了李朝章的家,一楼的邻居也遭了殃。李朝章和一楼的邻居一起找到了陈某协商,陈某知道自己错了,当即口头同意在李朝章被水泡的墙壁干了之后进行重新粉刷。但是,事情一晃三年就过去了。

  1998年5月,李朝章要求陈某履行当初的承诺。可是,陈某却只愿意进行部分赔偿,于是双方不欢而散。事后,李朝章多次找到陈某,但均无功而返。

  1998年11月,李朝章老人将一纸诉状递到了乌市天山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陈某赔偿。而法院审理认为,他的诉讼时效已超出法律规定时间,且因发生漏水的时间太久,其损坏程度无法鉴定等因素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一审以李朝章败诉告终。

  在拿到判决书后,李朝章又上诉到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然而,他再一次同样是因为举证不足被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1999年3月,二审结果下来之后,儿女们都劝他说,去争那几个钱干什么,还不够打官司的钱呢。可是,李朝章老人却说,楼上跑水淹了楼下的人家多着呢。他说,其实自己并不是缺那几百块钱,只是觉得自己就这么就算了,那以后再淹了自己就只能干瞪别人眼了。

  从1993年,家时里被水淹那一年至今的12年里,李朝章一百多次奔走于(自治)区市人大、政法委和各司法机关。这期间,各级政法部门的领导的换了一茬又一茬。

  今年初,当李朝章老人再次来到乌市中级人民法院时,接待他的是法院院长曹剑对这位司法机关的常客给予了热情接待。在认真听完了李朝章的陈述和在了解完他的情况之后,曹剑告诉他说,打官司除了有理由外,还必须根据法律要求进行举证。

  3月21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1998年11月作出的终审判决,改判陈某赔偿李朝章房屋维修费750元,另外加上分摊的诉讼费65元,合计815元。

  判决生效后,陈某迟迟不肯把赔偿款支付给李朝章。于是,李朝章再次找到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9月26日,满头白发的李朝章老人眼含感激的泪水,从法院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了陈某交到法院的815元赔偿款。

  李朝章老人说,由于陈某从没有给他道过歉,他还将继续让法院追讨按规定额外支付他100元的滞纳金和强制执行费。他说,这12年来较这个真,为的就是一个道理:法律是公正的,司法机关执法也是公正的。:

  (责任编辑:高毅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