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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是否合理应看工时多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13:39 金豹网-锦州晚报

  本报讯(记者田静)小李刚刚走出校门,前不久他在一家服装专卖店找到了工作。月薪400元,早9晚9,但没有休息日。小李怀疑这违反了劳动法有关规定,但老板说每月400元是国家明文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小李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咨询是否真的合理合法。

  就此记者采访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处处长刘国玉。刘处长讲,首先月薪400元,没有休息日的规定本身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应首先弄清劳动时间的问题。根据《国务

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月工作20.92天(或167.4小时),每季工作62.75天,每年工作251天。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是针对这个法定工作时间支付的,若用人单位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应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尽管我市从今年4月1日起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市内六区400元/月,各县(市)350元/月。这家专卖店尽管看似工资制定合理,但按照上面提到的工时规定,却是在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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