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患癫痫病驾车撞死六人缉私警察受审(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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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14:23 信息时报 | ||||
曾其健法庭受审
今年4月11日下午,北海特大交通事故现场一片狼藉,惨不忍睹。《南宁晚报》供图 新闻回放 4月11日下午,广西北海海关缉私分局法制科副科长曾其健驾驶轿车,在北海市四川北路与海角路交界路口闹市区狂撞8车10人,将其中4名无辜市民当场横尸街头,另有2名受害者在送进医院后也告不治。从第一个撞击点至停车点的60米的路面上,满地都是摩托车残骸和死者留下的血迹。事发后,北海市有关部门赶往现场指挥抢救,交警部门称肇事车司机已被控制。 北海消息昨天上午9时,曾经震惊全国的北海海关缉私警察曾其健驾车撞死6人轻伤2人案在该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北海市人民检察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被告人曾其健提起公诉,32名受害人及被害人近亲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曾其健索赔死亡补偿费、丧葬费、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354万余元。 2005年4月11日下午,身为北海海关缉私分局法制科副科长的曾其健驾驶悬挂“桂E-E008”号车牌的丰田小轿车(该车是右方向盘改左轿车,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沿北海市海城区海角路由西向东以92公里以上的时速超速行驶(该路段最高限速每小时50公里)到四川路与海角路交汇处时撞入前面车流,连续冲撞路人和过往车辆。 此起特大交通事故结果造成韩秀凤、陈达炎、万文雄、何文海4人当场死亡,胡应忠、陈益逢2人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黄进贵、黄耀才2人轻伤,黄勤春、罗学钿2人轻微伤。 据交警部门查明,曾其健驾驶的小轿车为未经车管部门登记的套牌车,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严重超速行驶”,曾其健在事故过程中,“没有采取任何紧急制动措施和其他避险施”,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记者了解到,由于案情复杂,公安机关最早以“交通肇事罪”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两度将案件退还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记者从法庭上获悉,被告人一方申请对曾其健进行了司法鉴定,得出曾其健患有癫痫病的结论,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不排除有癫痫病发作的可能性”。 北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认为,曾其健自2001年开始患有癫痫病,“在其后的驾驶证年审时,均隐瞒其疾病,得以通过体检和年审”,“持无效驾驶证,驾驶无证车辆,以在城市道路上高速行驶的危险方法,造成6人死亡”,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4·11”案件发生后,引起媒体和法律界的广泛关注,曾其健的行为构成何种罪名成为焦点。《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罚差距很大。没有因逃逸致人死亡情形的“交通肇事罪”最高量刑为7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出现“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后果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据了解,庭审引起众多北海市民及新闻媒体的关注,包括北海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内的数百人旁听了开庭。综合新华社、《南宁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