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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顶地漏堵塞 积水流进新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14:45 新民晚报

  编辑同志:

  为改善住房,我花了一生积蓄,买下普陀区建德花园6楼一处住房。孰料,该房屋顶的一个地漏堵塞,当“麦莎”台风来袭时,平台积水,流进我家正在装修的新房,造成损失近2万元。我向物业、开发商等反映,他们推来推去,至今没人承担责任。

  读者王志华

  【调查附记】

  业主地漏堵塞是祸源

  王先生对记者说,8月6日“麦莎”台风过后,他去正在装修的新房查看。打开房门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地龙骨、橱柜以及还未拆包的实木地板全都浸泡在水里。当时,物业公司请来开发商的维修人员查找原因,发现屋顶平台上的积水超过50厘米,从墙洞流进了新房。经疏通后,大家看到平台上到处都是垃圾,有烟蒂、纸屑、铝材的包装纸,甚至还有遗留的施工工具等,王先生认为地漏堵塞是他家遭殃的罪魁祸首。

  物业擅自打洞要负责

  小区物业管理马经理则对记者说:屋顶积水是事实,但王先生如果不在阁楼外墙上擅自打洞,积水是不可能流进他家的。擅自打洞不仅破坏了墙体的承重和外貌,还破坏了墙体的防水性能。按照“住宅使用公约”的有关规定,王先生自己也应承担责任。

  房地办过错不能推一方

  作为区房地局的派出机构,长征镇房地办事处的戴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对建德花园建玮物业公司负有行业管理职责,接到王先生投诉后,他们即去查看,认为王先生家进水,很难将过错完全推给一方,建议双方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据戴先生反映,近几年来,不少业主在装修新居时无视“住宅使用公约”的有关规定,违规搭建、擅自改建等情况经常发生,因而引起邻里、业主和物业的纠纷。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戴先生呼吁,业主在装修新房时,要遵守有关“公约”,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本报记者高毅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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