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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是捆绑收费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0:08 新晚报

  本报讯(实习生 刘超宇 记者 杨大维)开发商都怕吃官司,特别是对自己不利的官司,可是恒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却鼓励业主去告自己。

  位于王岗镇的恒隆家园是由恒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3年开发建设的。因家里墙上长毛、窗户漏水,居民王女士因此拒交物业费。王说,今年她到物业去交包烧费时,物业要求她把拖欠的物业费、水费、程控灯使用费共500多元都交齐,才能收她的包烧费。但她

对房屋质量和物业的服务不满意,所以才拒交物业费,没想到物业竟以其拖欠物业费、水费、程控灯使用费为由,拒收她家的包烧费。王认为物业这是捆绑收费,不合理。如今,王家仍未开栓。

  王投诉到“12319”服务热线,工作人员答复说,如果物业公司是小区的直接供暖单位,那么物业这种收费方式并未违规;如果物业不是直接供暖单位,那么居民可以找供暖单位直接交包烧费,而不必通过物业交包烧费。

  恒隆物业的吴经理说,居民家墙上长毛和窗户漏水是质量问题,跟物业没有关系,居民可以找开发商去解决,甚至可以跟开发商去打官司。尽管如此,如有居民反映长毛和漏水的问题,物业仍买来材料帮居民免费维修。物业负责恒隆家园供暖,这种收费方式并不属于捆绑收费。王不服,表示要诉诸法律解决。

  恒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经理说,恒隆家园建成时确实有问题,所以当初将房子打折出售,且价格很低。居民要告该公司,李表示支持,且希望居民胜诉。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凭借法院判决追究建筑商的责任,以保护自身和居民利益,由建筑商来赔偿双方损失。李说,以前一是苦于没有足够证据来证实建筑商的施工有问题,另外房子产权归业主,他们无权追究建筑商责任,所以至今未追究建筑商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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