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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闻“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现代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0:09 红网

  《浙江省优待老年人规定》已开始实施,其中规定:凡具有本省常住户口、年满60周岁的公民,均属优待对象,持《优待证》,可在医疗、交通、旅游、参观文化场馆和接受法律援助等方面享受优惠待遇;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外省老年人,来浙江观光旅游、探亲访友,也将受到同等优待(11月2日《都市快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是古人神往过的道德境界;如今,有了令人欣慰的浙江现代版,值得击掌喝彩。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第一个境界是“老吾老”。优待老人,首先须从优待自己的老人做起,这对人类的繁衍来说,只是一种群体本能的表现;而对社会和谐来说,则是道德准则的底线。若对自己的长辈都不能优待,这些的人不仅没有爱心可言,没有善良可言,而且没有任何责任感可言。当“优待老人”走出家庭,成为一种社会规范的时候,就需要一种制度性的安排。浙江的《优待老年人规定》,顺应的正是这种趋势。它既是经济繁荣的一团浓绿,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颗硕果,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利好。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第二个境界是“以及人之老”,这是更高的境界。要让老人随时随地都能得到优待,不说在独生子女为主的时代,单靠一个孝子做不到;即使在多子多福的时代,孝子孝女再多也做不到。因为老人一旦走出家门,并非都能由家人陪着,能否得到优待,只能取决于社会“尊老”的环境,取决于社会“优待老人”的制度安排。浙江的《优待老年人规定》,不仅在这一层面上值得期待,它还把优待之心惠及到外省老人;这一善举如果能引起其它省市的效仿。天下人的老人,都能成为自己优待的老人;自己的老人,也就能成为天下人优待的老人。你“尊”一下我家人的老人,我“尊”一下你家的老人,所有的老人才能都被“尊”起来。这无疑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最高境界,也是浙江《优待老年人规定》尤为可贵的地方。

  从“孝敬”的角度讲“尊老”,容易做到。虽然不孝之子,古来有之;但报答养育之恩,毕竟是常人常情。要是从公共道德的角度讲“尊老”,能自觉做起来的人,似乎并不多,——只要看一看公交车上常有老人,一路踉踉跄跄地站着,就可知道。如果今天的你、我、他,不懂得优待老人,不能形成优待老人的风气,等到明天,你、我、他老了,恐怕就不会有人来优待你。为了避免这一人生尴尬,外省的老人来到浙江,能够得到优待;浙江的老人到了外省,也望能得到优待。“老吾老”,毕竟还须“以及人之老”。

  (稿源:红网)

  (作者:慕毅飞)

  (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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