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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女不闻不问老人生活 八旬老汉当原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4:12 新桂网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见习记者潘登 实习生谢芳 通讯员罗念初

  现年81岁的卢本文老汉,家住柳州市融安县大坡乡治安村洞田屯,他和妻子含辛茹苦把十个儿女养育成人,但是从今年初开始,十个儿女不约而同地以各种借口和理由,拒绝赡养两位老人。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卢本文老汉万般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自己十个亲生儿女告上法庭。

  儿女不闻不问老人生活

  卢本文老汉与前妻结婚生育了一儿一女。1955年他与现在相濡以沫的老伴黄秀群另组家庭,从1956年至1977年间,两人共生育了四儿四女八个子女。这些子女长大后,有的通过单位招工参加了工作,有的结婚分家另外生活,有的长期在外地打工,几个女儿也先后出嫁。随着两位老人年龄增长,逐渐丧失劳动能力,加上身弱多病,支出日增;原来一直负责照顾赡养两位老人的两个儿子感到压力增大,同时也认为自己这么多年照顾老人,已经尽到了赡养的义务,应该轮到其他的兄弟姐妹来赡养老人,遂于2005年初开始,拒绝继续赡养两位老人。而其他的几个儿女对两位老人也是不闻不问。2005年5月27日,没有经济来源的卢本文只好将子女全部告上法院,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炮制”理由拒绝赡养老人

  在法庭上,卢本文与前妻生育的两个儿女只同意赡养卢本文,不同意赡养他们的继母黄秀群,理由是姐弟俩是靠祖母抚养大的。

  而卢本文与黄秀群所生的四个女儿都已经出嫁,她们承认赡养父母是自己的义务,表示愿意赡养父母,但是她们称各自家庭都有困难,愿意在有能力的情况下承担部分赡养义务。其余四个儿子,一个认为在他结婚后分家时,父母在处分责任山林、责任田时不公平,如果要他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就必须重新分家产。另一个儿子结婚后长期外出打工,对父母双亲的生活问题置之不理,经法院传唤既没到庭,也没有递交书面答辩。而另外两个原来一直赡养两位老人的儿子称,他们多年照顾老人,已经尽到了赡养的义务,应该轮到其他的兄弟姐妹来履行赡养义务了。

  法院判决子女平担责任柳州市融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卢本文离异和黄秀群重新组成家庭后,黄秀群和卢本文前妻生育的两个儿女的继母与继子女关系成立,两个儿女同样应对黄秀群承担赡养义务;其他以分家产处分不公、家庭生活困难为理由而拒绝赡养父母的理由均不能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规定,遂于2005年11月1日判决卢本文的十个儿女从2005年6月1日起(即拒绝赡养的时间),每人每月付给卢本文、黄秀群赡养费30元;并平均负担两位老人因病住院的治疗费用。

  编辑:杨东 作者:潘登 谢芳 罗念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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