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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5:2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新乡市卫滨区法院今年以来对该院制定的《执行工作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实行限期结案制、执行换员制、院(庭)长督办制,对超过5个月仍未执结或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由主管院长决定换员执行。此举缓解了当事人的情绪,也使执行工作责权分明,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刘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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