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取消遗产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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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7:04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据新华社香港11月2日电】香港立法会2日通过《2005年收入(取消遗产税)条例》。法案将在刊宪3个月后,即2006年2月11日生效。届时,香港正式取消遗产税。这将为香港进一步开拓资产管理业务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马时亨2日在立法会上表示,特区政府建议取消遗产税,除了要消除因为征收和执行该税项所引致的不公平和障碍外,另一个重要目的是, 通过取消遗产税,进一步促进香港成为重要的资产管理中心。(编辑涵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