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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轻碰酿命案一死一伤 车手防卫过当被判刑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7:15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何继权 通讯员叶宇翔)今年春节大年初五,柳州市发生一起命案,43岁的孙广华因开摩托撞了人,被对方及同伙追打,孙在逃避时用小刀将对方一人捅死,一人捅伤。孙的行为究竟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在法庭审理时曾引起激烈的辩论。近日,柳南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孙广华有期徒刑5年。此判决采纳了公诉方认为孙防卫过当的意见。

  在审理此案时,孙的律师为其辩护,认为孙在遭遇多人围攻的情况下,持刀捅人是出于自卫的目的,属正当防卫。而公诉人则提出,孙虽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但造成一人死亡、一人轻伤的严重后果,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属防卫过当。

  据担任此案公诉人的检察官介绍,法院采纳了防卫过当的意见,是有充分依据的。事发时,何某和李某都是赤手空拳,没有拿武器,按常理不会造成对孙的严重伤害。而孙在捅李第一刀后,李已无法继续对其实施侵害,孙还再捅两刀,就“多余”了。还有一个情节值得注意,就是在何某追打孙时,被3个正在巡逻的武警看到。武警上前制止时,孙在先捅了何前胸一刀的情况下,又朝何的后背捅去,也属“多此一举”。武警对目击的这一经过作证,成为认定孙的防卫“过当”的重要证据。检察官认为,武警的出现,对孙有利,他应寻求武警的保护,而不是以过激的方式加害追打他的人。

  据检察官介绍,其实当时发生的碰撞十分轻微,大家完全可以互相谅解,最后导致一死一伤一人坐牢,太不值得了。

  编辑:杨东 作者:何继权 叶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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