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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诈骗被判8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7:21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2004年3月,被告人张南忠与刘魏峰(在逃)共谋利用群发手机短信进行诈骗活动,3月初至3月19日间,张南忠窜至龙泉购买了60张动感地带卡,在金堂租房以短信群发器编造某单位搞活动,诈骗现金万余元。案发后,警方收缴作案手机139部、短信群发器100余套。

  龙泉法院审理认为,手机诈骗“大本营”安溪人张南忠采用编造事实诈骗他人钱财,其行为触犯了法律,以诈骗罪判处张南忠有期徒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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