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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收费公路2/3在中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7:46 华商网-华商报

  北京市民李刚向上海卢湾区法院递交行政诉状,状告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向外埠车辆额外多收‘进沪费’。(11月2日《华商报》)

  有人统计过,目前全世界大约有14万公里收费公路,其中10万公里在中国。交通部则公布,2003年,全国允许设立的公路收费站(点)有3112个,其中经营收费站(点)705个,还贷公路收费站(点)2407个。

  公路收费的理由都是很充分的———偿还贷款。在美国,已经建成的高速公路基本靠政府税收,因此全国8.9万公里高速公路中,只有约8000公里是收费路段。而在中国,无论高速公路还是普通收费公路,建设资金主要来自银行贷款。企业必须偿还贷款,所以必须收费。

  在现有的体制框架下,收费安排必然倾向于绝对地保护公路建设方的利益,而让道路使用者遭受损失。收费公路的建设主体与主管部门有极为密切的关系,主管部门一纸文件就可以赋予他们以不受限制的收费权。这些企业接下来可以将全部风险都转嫁到道路使用人身上,自己不用承担任何风险。

  事实上,即使已经收回了投资,这些企业或主管部门也会辩解说,我们要为下一条路的建设筹集经费,于是就出现了边修建边收费、未修建先收费的怪事。有些地方政府更是将道路收费权出售给企业,作为这些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上市。

  这种“收费综合征”发展到最严重的地步,就是上海等地的做法。而实际上,政府投入公路建设的资金,本来就属于纳税人。基于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原则,偶然路过的外地纳税人也有权享受这些公共品。

  归根到底,公路乱收费屡禁不止,证明了一个问题:民众对财政缺乏控制权。大多民众不清楚,哪条道路是用财政资金修建的,应当完全免费使用;民众更无法参与主管部门与道路建设经营企业合同的订立过程,于是免费使用权总是被无限期地拖延。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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