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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公务员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8:05 宁夏日报

  明年1月1日起,按照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的规定,全面实施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各项管理制度。为此,针对公务员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本报记者走访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自治区人事厅厅长王和新。

  国家出台公务员法的“五个需要”

  关于国家为什么要出台公务员法,王厅长用“五个需要”作了回答。

  1、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的需要。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执政水平的关键措施之一。出台公务员法,就是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健全制度,加强管理,为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提供保障。

  2、依法规范公务员管理的需要。公务员法是我国第一部人事管理方面的法律,使公务员的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3、提高行政效能的需要。公务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直接决定公共管理效能。规范公务员的行政行为,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是公务员法重要的立法目的。

  4、依法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的需要。在现实生活中,公务员的权益也容易受到各种非法侵犯。保障公务员的权益,最重要的是健全法制,依法保障。

  5、依法加强对公务员监督的需要。国家公职人员的腐败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公务员法的出台,为我们依法监督公务员的行为,防止权力滥用、滋生腐败提供了法律保障。

  公务员法的新发展

  《公务员法》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比较,有哪些新的发展?王厅长作了说明:公务员法以暂行条例为基础,同时又有较大的发展:

  一是调整了公务员的范围。暂行条例规定的公务员范围是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党群机关参照试行暂行条例。公务员法将公务员范围调整为: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二将改革成果法制化。公务员法吸收了十几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的一些新经验,如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任职的试用期,领导人员引咎辞职等,使现行的人事制度法制化。

  三是分类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公务员法将公务员职位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同时,国家根据实际需要在条件成熟的时候还可建立新的职位类别,给公务员的发展和晋升搭建了更加宽泛的平台。

  四是建立了职位聘任制。公务员法规定:机关根据需要可以对专业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就公务员法所规定的公务员范围,王厅长作了较详细的说明。是否属于公务员,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是依法履行公职。包括各级党委、人大、行政、政协、审判、检察、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二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行政编制是各类机关工作人员使用的编制,但在一个机关中,并不是所有的人员都使用行政编制。只有纳入和使用国家行政编制的人员才纳入公务员范围。三是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财政供养人员的很大一部分,如公立学校的教师、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等,不属于公务员,因为其不具备另外两个条件。

  在加强监督管理方面做了新规定

  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监督的规定:

  1、严明的行为规则,规定了公务员九项基本义务。

  2、纪律。规定了十六项纪律。违反纪律的,不但要给予处分,而且要影响晋升和调级调资。

  3、引咎辞职。领导干部失职,对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要引咎辞职;造成很坏社会影响而不辞去领导职务的,予以撤职。

  4、辞退。对工作不努力,够不上处分、符合辞退条件的公务员,坚决予以辞退。

  5、严格的离职从业限制。规定退休或其他原因离开公务员队伍以后,领导成员在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两年内,不得从事与原来掌管的权力、分管的业务有直接关系的营利活动。

  王和新厅长说,实施公务员法是今后一个时期组织人事工作的重点,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专门召开党委常委(扩大)会议,确定了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平稳推进、逐步完善的总体工作思路。从2006年1月1日起,公务员法的各项管理制度将在我区各级机关中全面实施。

  我区实施公务员法将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学习、培训和宣传力度,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公务员法、遵守公务员法的浓厚氛围。

  二是加强对我区公务员队伍状况的调研,摸清编制、人员、职位设置、参照管理等方面的底数,研究解决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是建立健全地方法规体系。自治区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对推行公务员制度以来出台的有关法规文件进行认真清理,修改、废止与公务员法相抵触的条文内容。同时适时跟进国家立法,建立健全我区具有民族区域特点的公务员法规体系。

  四是确定实施公务员制度范围。根据机构“三定”方案,确定公务员法实施范围;重新界定、审批推行公务员制度以来,列入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五是做好公务员登记、职务与级别确定和工资套改等入轨运行工作。自治区直属机关和地级市机关在明年6月底以前完成,县(区、市)乡(镇)机关在明年12月底以前完成。

  六是妥善解决遗留问题。重点是编制混用、人员混岗、职务设置不统一、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实现队伍的规范管理。

  (本报记者 李燕)

  责任编辑 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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