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门面两个面积 凯里开审房屋面积纠纷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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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8:09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 2001年,凯里市民赵学义在凯里金龙房地产公司购买了金龙百货大厦一间门面,后经测量建筑面积为300.96平方米,还以产权证书的形式确定了下来。但在2005年4月,金龙房地产公司又拿出了新的测量数据,门面面积增加为348.27平方米,双方因此发生纠纷。昨日上午,凯里市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备受关注的房屋面积纠纷案件。 原告金龙房地产公司诉称,2001年4月20日,该公司与被告赵学义签订了《商品房买卖 合同》,约定将其开发的金龙百货大厦第一层1A2号门面出售给赵学义,单价为每平方米11600元,门面面积暂定为303平方米,同时注明“面积以房产局核定面积为准,多退少补”。2005年4月6日,凯里市房地产管理局下属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测绘队对金龙百货大厦的房屋面积进行了测量。结果显示,赵学义购买的门面每间建筑面积为348.27平方米。因此,赵学义应当按照348.27平方米支付购房款。 被告赵学义答辩称,原告金龙房地产公司主张的门面面积不实。2004年,该房地产公司曾会同凯里市房地产管理局对所购的门面进行了测量,认定门面建筑面积为300.96平方米,对此,他有房屋产权证为证。赵学义认为,在此证未经法定程序撤销前,他只能以产权确认的面积300.96平方米,向金龙房地产公司支付价款。据悉,凯里市法院将于11月4日继续开庭审理。 作者:罗茜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