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是案件查处的第一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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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8:18 法制日报 |
本网北京11月2日讯 记者郄建荣 国土资源部今日提出,“对大案要案要公开调查、公开处理、公开追究、公开曝光。”该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一把手是案件查处的第一责任人,该部同时要求,凡属立案标准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必须及时立案。 就如何从源头防范违法,该部认为,动态巡查是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将违法行为消灭在始发状态的有效手段。为此,该部要求,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尽快完成动态巡 查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的建立,并将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作为动态巡查的工作重点。在矿业开发活动集中的地区,要把依法勘查和开发矿产资源情况纳入动态巡查工作中。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并予报告。要积极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成果开展土地和矿产资源执法检查工作,充分发挥卫星图片执法检查在预防和警示违法方面的作用。国土资源部提出,对不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发挥执法监察的反馈和预警作用,加强整个部门履行执法监察职责的整体功能。 该部认为,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始终是执法监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国土资源部要求,要严格执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凡属立案标准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必须及时立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一把手是案件查处的第一责任人。该部提出,要制定考核指标,把案件查处作为评价一个地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和衡量执法监察工作优劣的重要内容。要建立起应对突发、重大违法行为的案件查处快速反应机制;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于市(地、州、盟)、县(市、旗)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要直接查处,对大案要案要公开调查、公开处理、公开追究、公开曝光。 该部有关负责人强调,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交下级部门查处的案件必须严格依法审核,明确基层主管部门案件查处的首要责任,加强对下级部门案件查处工作的支持、指导和监督。建立案情专报和挂牌督办制度,对有管辖权而不主动查处、上级交办而敷衍塞责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责任编辑:奚天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