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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后开小店税收有何优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9:15 沈阳晚报

  11月2日,家住铁西区的李女士给记者打来电话询问:“我是一名下岗工人,想开一个小吃部,不知道在税收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

  对此记者采访了沈阳市国家税务局铁西分局,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对于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职工,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经营所得和劳动报酬所得,1年免个人所得税。上述免税期满后,由县以上主管

税务机关重新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免征1年—2年。本报记者田茹茵通讯员孙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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