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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评析:中国人并非天生素质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9:41 金羊网-新快报

  童大焕

  我一向不认为人的智力、道德、人性等等素质和人种、“国民性”有任何关系。因此,对梁启超所谓“小说改造人心,人心改造政治”、胡适之“新文化运动”、鲁迅之“国民性改造”只能敬而远之。更对一些“社会精英”所谓“中国人素质低,不适应、不适合民主和法治”之类论调深恶痛绝,并认为后者与宣扬种族歧视的论调无异。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王忠明说:“我们在很多方面越来越受制于低素质人口比重过大这样一个国情,大大地摊薄了我们的经济收益率,而且不断地加大我们的经济成本。”

  人们把法律看得很轻,把势力、权力和关系看得很重。违法行为反被看作有能力有办法。没有诚信的人,玩权术、施诡计的人不会受惩罚,甚至还发达起来。“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老实是无能的代名词”。还有些人大力提倡狼文化,教人如何凶狠,如何使计谋算计别人。社会诚信度一泻千里。给国民经济所带来的损失有多大。

  缺乏法律观念和缺乏诚信难道不是“素质低”的表现吗?非但如此,我还可以举出很多例子说明国人素质低。比如:身体素质未见多好;没有独立人格,奴性,窝里斗,虚伪,两面派,公德意识不强等等。

  国人为何“素质低”,是文化、“国民性”、人种和人性决定其素质低,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决定了其素质低?一旦我们把“素质”细分,可能某些方面素质高而另一方面素质低的人,对社会的破坏力更大。一个人其他素质都很好,但身体素质不行;一个人知识文化素质很高,但他的人文素养可能并不高。如法治观念、诚信和公德意识全无,那么地位越高,占据腐败越高!

  以此类推,中国人的素质问题,可归结为制度原因:民众缺乏公德、法治和诚信意识,是因为法治和诚信的制度不立;并非中国人天生的“与人斗其乐无穷”,而是在某种制度环境下,绝大多数个人力量极其有限,身不由己。

  好制度使坏人欲作恶而不能,坏制度让好人欲从善而不得。要为国人的“素质低”寻找出路,惟一的办法是向新的“体制批判”迈进;冀望于制度层面的点滴进步和坚持积累。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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