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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回来 别带鲜花水果有关部门提醒,一经查获,立即没收,并可处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9:57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出境返回的旅客喜欢带一些境外水果给家人尝尝鲜,或携带鲜花送人,殊不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水果和鲜花是不允许个人携带入境的。日前,记者从贵州检验检疫局获悉,该局和贵阳海关在贵阳机场口岸应用开通不久的“一机双屏”,成功查获一批禁止入境的鲜花和水果。

  10月15日晚,由香港飞往贵阳的CA418次航班到达贵阳机场口岸后,海关工作人员在收

取某旅客的申报单时,发现其申报的携带物品中有鲜花,遂将这些鲜花查扣后转交贵州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随后,在利用X光机检查旅客行李时,“关检”双方发现这名旅客的行李箱内有疑似水果的物品,经开箱检查发现有台湾产火龙果等水果约5公斤。贵州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立即出具了《检疫处理通知书》,对收缴的鲜花和水果依法实行了截留检疫,并对当事人进行了宣传教育。

  据贵州检验检疫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不了解有关情况和规定,出境返回的旅客喜欢携带一些水果和鲜花送给亲朋好友,却不知道每一个水果或一朵鲜花的背后,都可能会埋下一粒引发灾难的种子。该负责人还表示,一经查获这类禁止个人携带入境的水果或鲜花,除了没收之外,还将根据具体情况,最高可处以5万元的罚款。

  作者:汪行海 虞富文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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