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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珠三角八成社区实现六好达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10:04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曾卫康 通讯员刘志伟)昨日,《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开始征求意见。该《意见》提出广东要创建“自治好、管理好、服务好、治安好、环境好和风尚好”的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到2010年,珠江三角洲地区80%、其他地区60%的社区达到“六好”的要求。

  建设经费每年不低于20万元

  针对一些社区居委会及居委干部的经费不落实等问题,《意见》将计划实施社区经费实行总额包干,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社区每年不低于20万元,其他地区每年不低于10万元,这将成为保证社区各项经费不落空的一条最低保障线。

  根据《意见》,社区的平安和谐要做到自治好、管理好、服务好、治安好、环境好和风尚好“六好”。其中,自治好就是居民自治、充满活力,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管理好就是管理有序、机制健全,社区各种组织完善,职责明确;服务好就是社区服务设施、服务项目、服务手段齐全;治安好就是社区治安管理到位,群防群治网络健全,安全防范体系完善;环境好就是社区内建筑、绿化、垃圾分类、污水处理、能源利用等符合环保要求,居民普遍具有较强的环保意识;风尚好就是居民的公德意识、互助意识较强,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得到倡导推行。

  《意见》要求,通过努力,到2010年,在全省5854个社区中,珠江三角洲地区80%、其他地区60%的社区达到“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的要求。

  社区办公用房与开发同步

  据了解,全省社区办公用房困难的社区有3225个,其中2230个社区没有办公用房或办公用房十分简陋。《意见》要求,各地要配备社区办公用房,确保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有址办公,到2008年全省所有社区办公用房实用面积达到80平方米以上,并要求力争到2010年全省80%以上社区配备有完善的社区服务和活动场所。

  《意见》要求城建规划部门在审核新建小区和旧城改造规划时,应当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城市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社区办公用房。新建住宅区的社区办公用房要与住宅区开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且不能变更用途。旧城区可通过新建、购买、置换、调剂等方式,解决社区办公用房。(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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