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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盼“个税改革”的下一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10:15 大洋网-广州日报

  徐锋

  尽管争论颇多,但10月27日,随着“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决定”的正式生效,个税免征额问题、地区差异问题,终于一锤定音,尘埃落定。而近日,根据一项对全国10城市1000名公众进行的电话调查,“近八成公众赞成个税起征点调至1600元”。

  虽然对“八成赞成”这样一个结果、以及电话调查的可信度心存疑窦,但作为一个守法公民,我想,既然是法律通过了的,再来置疑、辩驳、推翻,近期可能性不大,而且容易搞得“法将不法”。再说,万事都不能一蹴而就,免征额从800元调至1600元,如此循序渐进,倒也符合中国的国情,想一步到位,目前恐怕还有点难。

  不过,虽然不提倡一蹴而就,但也并非意味着可以就此打住,一劳永逸。个税改革和完善,仍前路漫漫,未有穷期。原因有二———

  首先,时代是发展的,随着人民收入的增加、生活成本的变化,个税免征额必然发生相应变化。对此公众早有心理预期,政府也应该有心理准备。这一点道理浅显,无需赘言。但值得提及的是,目前1600元的免征额是否已经涵括了大多数人的生活成本呢?这一点上,虽然专家拿出了很多数字,但生活现实告诉我们:1600元对大多数需要供楼、儿女教育、赡养父母、看病、吃饭、坐车的工薪阶层而言,能不能达到温饱,恐怕还要打个大大的问号。如此,则设立“免征额”的初衷岂不落空?

  更重要的是,我们“一刀切”式的个税征收模式,早该与国际接轨了。记得前几天,经济学家张曙光就公开表示,“个税改革实际上是拾了芝麻,丢掉西瓜”。前段时间,大家的目光都被引导到免征额及其地区差异“芝麻”问题上,却忽略了诸多更重要的“西瓜”问题。了解西方发达国家的个税体制,我们不难发现,人家的功课之精细化、人性化,令人诧异———在德国,已婚家庭但拥有18岁以下子女,或者子女在27岁以下但仍在上学的以及子女没有收入的,或者遇到不可抗拒的特殊高额开支(如生病),可以减少个税;在美国,同样收入的两对夫妇,有儿童和没有儿童所交纳的税收相差很大;在日本,需要赡养的老人数量不同,需交纳的所得税税款也有很大不同……而我们的个税制度,尚处于极度粗放式管理的初级形态,差距之大,令人喟叹。而从根本上说,与国际接不接轨,只是一张皮;老百姓关心的,是皮下包裹的、对人本精神和最大程度社会公平的追求。

  西哲说:“人是万物的尺度。”中国先贤曰:“以民为本,以财为末。”值得乐观的是,中国的个税改革已经迈出了以人为本、“还利于民”的可贵一步。但今后的路如何走,公众心存企盼,更拭目以待。(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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