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黑名单”能根治腐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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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10:18 大洋网-广州日报 |
话题 行贿犯罪档案效力如何?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透露:全国检察机关在今年底之前将建成涉及建设、金融、教育、医药卫生系统和政府采购部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2006年1月1日正式对外受理查询 。不可单对行贿者念紧箍咒 任何一宗权钱交易的完成,从来都是“权力出租”与“收买权力”的合谋,如果官员掌握着过剩的资源分配权,如果公权的行使不受约束与监督,换言之,如果存在着“权力出租”的市场,意欲“收买权力”的行贿者永远都会如苍蝇逐臭。 对权力腐败的防范无疑是一项系统工程,万万不可认为一个边缘环节的调整,就能够实现“从源头治理腐败”。建立一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是必要的,但也是不够的。如果说,行贿“黑名单”好比是给某些行贿者套上一个紧箍儿,那么,还有一个顽劣不驯的家伙更需要紧箍的约束———那就是官员手中的权力。在政府采购、公共工程招标等领域建立合理的权力行使程序与严密的权力监督机制,将比单方面对行贿者念紧箍咒更能遏制职务犯罪。吴钩 规范权力更重要 在行贿和受贿的博弈中,具有决定性因素的不是哪一方在道德上具有更高的可被苛责性,而在于制度把控制对方的权力赋予了哪一方。一个不言自明的道理是,正是缺乏有效制约的权力,给行贿提供了“繁荣”的“交易市场”,而不是行贿的“因”导致了受贿的“果”,所以不能寄希望于重拳打击行贿而消弭受贿甚至受贿背后的腐败。 在权力无法受到有效制约的前提下,过多地渲染行贿档案的建立,只能让行贿和受贿处于更秘密的操作中,腐败的权力也会穷尽可能地“庇护”行贿者,使得行贿档案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被架空。从这个意义上讲,规范权力、明确权力的界限以及对权力进行有效监督,应当是更为有效的途径。乐水 社会政策配套不可或缺 行贿与受贿是腐败黑窝里的一对孪生兄弟,二者同生共长,相互依存,给社会秩序带来严重的危害。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对受贿犯罪者恨得咬牙切齿,“抓”之而后快,对行贿者却往往是一副同情心肠,常常拿“有求于人,迫不得已”来开脱。这样的结果,客观上造成了对行贿违法犯罪的宽容和放纵,致使行贿行为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社会腐败的原因是一个多元化、多层次、多变量的动态系统,公开行贿档案,还应辅之以解决问题的相应配套政策,否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价值能否真正显现出来,还有待思考。此外,公开之外,对行贿者的严厉打击也必不可少。杨松桥(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