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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成立城市规划委员会研究加快老城区危房管理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10:23 大华网

  本报讯11月2日,市长黄志光主持召开第4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成立汕头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研究进一步加快老城区危房管理、加强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等问题。

  会议决定,按照《广东省城市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建立科学、法治、民主、公平的城市规划决策机制,充分体现城市规划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市政府将成立汕头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作为市政府进行城市规划决策的

议事机构,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议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审议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方案,核定尚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审议城市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审议城市重点片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审议对城市景观有重大影响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方案。会议要求,市城市规划委员会要认真履行决策议事机构职责,对城市规划建设重大问题进行审议;要按照自愿、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结构,除按规定配好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外,多吸纳社会各界专家和公众代表进入委员会,充分体现委员会成员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同时,要加紧做好第一次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会议的准备工作。

  会议强调,系统解决市区老城区危房安全问题刻不容缓,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从“三个代表”的政治高度,切实加强危房的维修、加固工作,把老城区危房管理工作作为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程认真办好。会议决定,进一步加大对排危工作的投入,设立危险房屋排危专项资金,明年市财政将安排200万元专门用于公房维修、排危及住房临时安置等工作。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做好市政府空置房产的盘活工作,适宜改造为廉租公房的加紧进行改造,能拍卖变现的抓紧进行拍卖,多渠道解决老市区危房管理问题。

  会议原则上通过《汕头市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方案》,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努力开创我市流动人口出租屋综合管理服务工作新局面,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会议还原则上通过了《汕头经济特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修正草案)》,并讨论决定了其他事项。(傅信)

  (责任编辑:黄幼华、林伟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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