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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可与配偶同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10:45 红网-三湘都市报

  本报11月2日讯(记者 滕斌 通讯员 李鑫佳刘委东)为了规范3种新的劳教管理模式,省劳教局昨天向全省劳教系统发布了《湖南省劳动教养3种管理模式试行办法》(下称《试行办法》)。

  制度模式化

  3种新的劳教管理模式即封闭式、半开放式、开放式管理模式。《试行办法》明确定义了3种管理模式,并就3种管理模式的机构设置和设施配备,适用对象、条件及处理,适用对象的晋级与降级,日常管理与教育矫治作出了明确规定,为3种管理模式的全面推行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具体实施依据。

  在机构设置和设施配备上,《试行办法》指出,各劳教所应分别建立与3种管理模式相适应的,警戒等级不同、警察配备比例不等、警戒管束设施不同且各管理区域相对分开的大(中)队,并设置明显的标识。各劳教单位还应建立相应的功能区,区内可设置亲情电话、心理咨询电话和心理医生门诊、法律服务室、购物超市、阅览室、健身房、网吧等配套设施。

  管理人性化

  封闭式管理模式——劳教人员每月可与配偶会见、同居一次或与直系亲属、三代内旁系亲属会见一次,每月可使用亲情电话一次,每周可购物一次等;

  半开放式管理模式——劳教人员适用与配偶和符合规定的亲友会见、与配偶同居且次数不受限制,使用亲情电话、购物不受次数限制,可在所内“试工”、“试农”,享有就业中介服务,参加劳教所组织的所外集体活动、社会公益活动等待遇;

  开放式管理模式——劳教人员除适用半开放式管理下的处遇外,还适用回家休假,白天入所、晚上回家或白天在外劳动学习、晚上回所,参加企事业、学校等单位的招聘招录,有条件的所外试工、试农、试学等处遇。

  三种管理模式的劳教人员在适用基本生活条件保障、劳动休息权保障及劳动报酬、奖励、处罚、处置等制度上一律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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