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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刹车摔伤乘客公交公司被判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12:15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讯哈市市民李某在乘坐206路公交车时,司机张某紧急刹车,导致李某脸部摔伤。近日,哈市道里区法院判处所有206路公交车的哈市某公司赔偿李某医药费、误工费合计890余元。

  今年2月21日下午,李某乘坐206路公交车,当该公交车行驶到道里区安宁街附近时,张某紧急刹车,导致李某摔倒,脸部一下撞到了公交车的投币箱上受伤。司机张某为李某
支付了当日的医疗费。李某因治疗花费了近300元的医疗费,还因此不能到单位上班。为此,李某将该公交联营有限公司以及司机张某告上法庭。

  经审,道里区法院认为,李某和该公交联营汽车有限公司之间的客运合同关系成立,该公司作为承运人,有安全将乘客送到目的地的合同义务,应当对乘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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